上饶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饶市教育局
饶教语字〔2017〕5号
━━━━━━━━━━━━━━━━━━━━━━━━━━━
关于命名上饶市第一小学等学校(幼儿园)为
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三管委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的通知》(赣教语字〔2016〕4号)精神,在学校(幼儿园)自评、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的基础上,依照《江西省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标准》,组织评选验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评选结果,同意将上饶市第一小学、上饶市逸夫小学、上饶市第一保育院、上饶市实验小学、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上饶县第二小学、上饶县第七中学、广丰区永丰小学、广丰区永丰中学、广丰区幼儿园、广丰区实验幼儿园、德兴市银城第一小学、玉山县瑾山小学命名为“上饶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希望上述学校再接再厉,率先垂范,发挥示范校的带动、幅射和宣传作用,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创造出更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成绩,迎接省语委、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要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将符合条件的学校按省语委、省教育厅的时间安排及时推荐上报,推动本地语言文字规范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上饶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饶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8日